不过,若符合特定条件,派遣员工仍有机会申办人才引进落户 。一种情况是,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均在上海注册,且符合《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中对用人单位的资质要求 。例如,派遣单位为具有用人自主权的正规企业,依法在上海纳税、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用工单位属于本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经行业主管部门和重点区域推荐的重点机构,并实行名单管理和动态调整 。在这种情况下,若派遣员工自身符合人才引进的其他条件,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或为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又或是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高级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等,经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共同协商一致,并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证明员工在工作中发挥关键作用、为用工单位做出重要贡献,且具备长期服务的稳定性等,可尝试申请人才引进落户 。例如,某重点机构因业务拓展,通过在上海注册的正规派遣单位引入一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工程师,该工程师在项目中发挥了核心技术支撑作用,经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共同提交申请,详细说明派遣关系及员工的重要贡献,有可能获得人才引进落户资格 。